Friday, December 26, 2014

永恆浩劫

這些年來做過的錯誤決定比正確的遠多得很,關於後悔,我並未有仔細想過。我認為,若果性格不變,大抵人生重來多少次也只可如此行。

可是,我有個致命缺點 (弱點﹖) ,就是太容易忘記受過的傷,太容易原諒沒道歉的人。

重讀幾年前記下的事,讓我記起那時傷過的心,隱隱從玻璃窗中看到當時的自己有多卑賤,求愛求不得,至少給我體溫,還欺哄自己︰不要緊,各取所需而已。

現在時刻提醒自己,要給自己建立安全島,閒人勿進。可原諒,但不可抹殺過去;可給予機會,但不可搖尾乞憐。記住,最初是誰一腳踏碎我心,是誰給我一生的烙印,是誰視我如草芥。

我痊癒了,無愛無恨,最多是有時候突如其來的慾望襲來,會記起當時分享過的體溫。可是我再不要忘記,如此一個壞心腸,自私至極的人做過的事。除非他懷以至誠的心來道歉,否則,別說友誼,就讓我倆一生再不相見亦可。

Tuesday, March 27, 2012

真的,世事沒有什麼公式可以因循。做好事好人的多數早死,公民抗命的會淪為階下囚,忠忠直直的總會被騙財騙色。所以做好人積陰德不代表路會康莊好走。
其實我想說的是,正經到不行地開始的戀情,總會令你損手爛腳。你以為你終於可以擺脫過去,終於遇上一個正常男人,願意確認關係才發生關係,終於不再追求擲地有聲的愛情故事。哼,大龍鳳還未上正場。
明明一切都很平凡,沒有出錯的理由。到頭來,仆得最甘,是因為這個你以為是否極泰來的好男人。所以,壞男人不一定是爛桃花,好男人都可以愛得很苦。確實沒什麼公式可言。

那種踏空的錯愕,到現在仍然常常纏繞著我。

嬲嬲地,下次唔鬼揀,是但樓下轉角遇上第三個就直接牽手。

Thursday, March 8, 2012

尖椒皮蛋

話說有一段時間極之迷戀譚仔米線, 不管是麻辣或是酸辣都非常喜歡, 每次都想嘗盡兩款湯底。後來推出了一款小食: 尖椒皮蛋, 嘩...簡單欲罷不能。譚仔出名味精濃, 每次吃後都會一直口渴, 可是就是這些味精, 令人不吃一兩天就會心思思。雖然這款尖椒皮蛋跟譚仔的相比, 味道不太相似, 可是做法簡單, 十分鐘就可以一解口饞。

材料:
皮蛋一隻, 切多少份隨意, 開半或切碎都可以

Group 1:
尖椒 半隻, 切丁
蒜蓉 隨意 (不怕口臭可大把大把的加)
醬油膏 半湯匙
生抽 少許 (用作稀釋醬油膏, 太多會過鹹)
1荼匙
1荼匙

Group 2:
辣油 (花椒辣油, 沒有渣那種)
麻油
芫茜 (我通常會手抓幾把芫茜, 用較剪剪碎)

做法:
將Group 1材料混和好, 澆上辣油和麻油, 最後撒芫茜即成。

關於醬油膏:
是比生抽更香更濃的醬油, 我現在用的那瓶是在上環永安買的, 產地多是台灣。

變身:
可用豆腐切片墊底, 皮蛋放面, 澆汁, 成為菜式, 懶人福音。不過豆腐容易出水, 記緊將所有材料預備好, 最後才處理豆腐。

Wednesday, February 29, 2012

weird dream

一直不多不少的夢見小學。

舊居還是裝修前的模樣。爸媽仍然一起生活。
下午12時許,我用袋子裝載起小學那套啡色冬季校服,出門看醫生。爸在我出門前粗聲粗氣的吩咐我,看過醫生就趕緊上學。
下一個畫面是我在上學的途中,將近到達的時候。我看到了學校沈重的鐵閘,學生們魚貫的走進校園。鐵閘前有兩名風紀站崗,檢查同學的儀容服飾。我看看自己,身上已經換過校服,可以腳上的是拖鞋。呀,我忘了帶皮鞋更換。我開始慌起來,看一看手錶,還有20分鐘就要集隊了,趕得及回家換鞋嗎?
回到家後,我走進廚房,媽媽在做飯。我告訴爸我忘了帶皮鞋,他非常憤怒,一直罵我,指著我用粗口罵我。我轉過去找媽媽,她出奇的平靜,對我說︰「他是這樣的啦。」
完。

Friday, February 24, 2012

不告訴你的

想當初你如此愛我時,我沒有向你表現全部感情。現在你不愛了,我更不可能讓你知道傷心藏在哪裡。


從來就是一個嘴巴很硬,面子大過天的人,即使是傍惶無助的黑暗日子,我都可以生活如常,工作吃喝至穿衣走路都妥當辦好。別管我夜夜凌晨呆坐流淚。


我以為這是自尊。


回想,原來我一直沒有告訴你,在最美好的那時候,我到底有多愛你。一直以為,我們還有很多時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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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February 23, 2012

Maybe I'm just incapable of being vulnerable

今天猛然發現 , 我的情商並沒有隨年紀一同增長 , 實在羞愧。

應該說,相比起五年前的我,現在是更易怒、更情緒化、更野蠻。

回看這幾年異常幸運,遇上的人都對我百般遷就,把我寵成如斯一個野蠻港女。 完全忘了曾經我也可以笑一下聳一下肩,讓爭執過去。

人要有適度的危機感,要是等到眾叛親離才開始練習溫柔體貼、讓步妥協,已經太遲。

當然,要是我是傾城的美麗或是才華洋溢,我才不會理會自己有多bitchy。反之命名為傲氣,或孤芳自賞。

諷刺的是,認識的人之中,愈出色的反而愈親切可愛,令人可恨。

如何相敬互讓,笑面近人,於我實在是大課題。困惱,可是我仍會咬咬牙,吸一口氣,腳踏高跟鞋優雅的挺過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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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February 18, 2012

只擅長逃走

當初在你身上看到的真誠,是不是已經消磨耗盡?當時的你面對自己是如此的誠實,現在的你抱住我的時候到底在想什麼?身體很奇妙,可以分得清抱住的是愛情還是一堆假意。但其實我不想知道。

事實是,他沒有改變,只是不再愛了。

原來寧願被騙,都不要承認不再被愛。

我還記住當初在家門前哭著說分手的我們。回憶的確哄騙了我。兩年的糾纏,到了終結的時候,一句說話已是太多,悄悄的走開,其實不會有人留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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